交警應迴避的情形有: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交通警察調查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2、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