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主身份證明:
1)內地居民,提供內地《居民身份證》(含居住、暫住證明)或《居民戶口簿》或軍人(含武警)身份證明;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3)外國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組織機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2、車輛價格證明:
1)境內購置車輛,提供統一發票(發票聯和報稅聯)或有效憑證;
2)進口自用車輛,提供《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徵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海關《徵免稅證明》。
3、車輛合格證明:
2)進口車輛,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證明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或《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4、車輛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