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

借給他人錢時利息如何約定

借給他人錢時,約定利息的方式如下:

1、當事人僅以口頭約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當借款人到期不自覺清償時,貸款人一般無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借款及利息事實,訴訟後亦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2、書面約定借款但沒有約定利息的,一般情況下法官都認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證據使法官確信爲有利息的約定,也難以證明利息約定的高低。

3、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約定。這種情況下,法院對於超過銀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內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協議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207條又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