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合夥企業法財產分配是怎樣的

合夥企業法財產分配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在分配財產前需要支付所有的清算費用,然後支付職工的費用和所欠債務等等,所有都清算完畢後,最後將剩餘的錢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清算期間還應該編制好報表,且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一條,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夥企業財產的,合夥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二條,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