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三年就不需要還錢了嗎

欠錢三年就不需要還錢了嗎

需要還錢,不要說借錢超過三年不還,就是超過10年還是要還的。借別人的錢給別人出具借條,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那麼債務人只要沒有超過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都可以主張權利;如果借條上寫明具體的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爲三年。但是這還不包括訴訟時效中斷等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