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是從什麼時候改革開放的.

深圳市是從什麼時候改革開放的.

1979年7月15日深圳開始改革開放;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廣東省委、福建省委關於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的報告,決定在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試辦特區,8月13日,國務院頒發《關於大力發展對外貿易增加外匯收入若干問題的規定》,主要內容是擴大地方和企業的外貿權限,鼓勵增加出口,辦好出口特區,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廣東、福建兩省會議紀要》,定名爲“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