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開發企業向市場股提交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書;
2、受理:房管所出具受理通知書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需補充材料;
3、初審:房管所初審開發企業提交的資料;
4、審覈:分管領導審覈後做出決定,並送達當事人,對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並告知;
5、發證:由主要領導簽發後送達;
6、公示。
相關拓展:申報的材料包含:
1、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證;
3、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4、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佔工程建設總投資達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施工進度的說明;
6、商品房預售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並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7、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協議;
8、物業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