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