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給哪個國家

辛丑條約給哪個國家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與英國、美國、日本、俄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奧匈、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後簽定的一個和平協定。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

一、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爲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

二、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爲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三、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四、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臺,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紮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辛丑條約》標誌着清政府完全成爲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