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錢買房子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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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資方購買房屋後,房產登記爲另外一方的名字,綜合其登記的意思、財若出資方購買房屋後,房產登記爲另外一方的名字,綜合其登記的意思、財產情況可以推定爲贈與的,可以認定該房屋是登記方的個人財產;

若出資方購買房屋後,登記爲本人的名字,且另外一方爲參與出資、裝修的,應認定爲出資方的個人財產;

在其他情況下,可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但主要出資方在分割時應分得主要份額。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