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後怎麼辦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離婚後怎麼辦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如果房產是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屬於一個人的個人財產。

婚前一方父母爲了結婚而爲子女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