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護區分爲哪幾類

自然保護區分爲哪幾類

自然保護區分爲自然保護區、生物物種保護區和自然遺蹟保護區3種。

1、自然保護區爲了保護珍貴和瀕危植物以及各種典型的生態系統。

2、生物物種保護區爲了保護珍貴、瀕危的生物物種和有重要經濟價值、科學價值的各種物種。

3、自然遺蹟保護區爲了保護或保存其精神內涵、自然意義和獨特的或有代表性的景色。

基本情況:

自然保護區的定義分爲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自然保護區,是指受國家法律特殊保護的各種自然區域的總稱,不僅包括自然保護區本身,而且包括國家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蹟地等各種保護地區。狹義的自然保護區,是指以保護特殊生態系統進行科學研究爲主要目的而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即嚴格意義的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又稱自然禁伐禁獵區,自然保護地等。自然保護區往往是一些珍貴、稀有的動、植物種的集中分佈區,候鳥繁殖、越冬或遷徙的停歇地,以及某些飼養動物和栽培植物野生近緣種的集中產地,具有典型性或特殊性的生態系統;也常是風光綺麗的天然風景區,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地質剖面、化石產地或冰川遺蹟、岩溶、瀑布、溫泉、火山口以及隕石的所在地等。中國建立自然保護區的目的是保護珍貴的、稀有的動物資源,以及保護代表不同自然地帶的自然環境的生態系統。還包括有特殊意義的文化遺蹟等。其意義在於:保留自然本底,它是今後在利用、改造自然中應循的途徑,爲人們提供評價標準以及預計人類活動將會引起的後果;貯備物種,它是拯救瀕危生物物種的庇護所;科研、教育基地,它是研究各類生態系統的自然過程、各種生物的生態和生物學特性的重要基地,也是教育實驗的場所;保留自然界的美學價值,它是人類健康、靈感和創作的源泉。自然保護區對促進國家的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和科技文化事業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