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採取局部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着火源作用,也因爲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3.消除着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設備、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設備和管道中擴展,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致向外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