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時哪一類物品可以隨身攜帶

坐飛機時哪一類物品可以隨身攜帶

1、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件數不得超過1件,體積不得超過55×40×20立方厘米包或小皮箱可以帶。

2、液體單瓶包裝(容器體積)不超過100毫升,總數不超過1000毫升,可以隨身帶。比如護膚品、洗髮精、沐浴露等,超過就必須託運。注:香水限帶500毫升。

3、相機、電腦、充電寶、攝影機、電子錶都可以上飛機,但充電寶能量額要小於1000Wh可以隨身攜帶。注:每人最多也只能帶2個。

禁止攜帶物品:

1、任何槍支及武器;刀子(包括獵刀、劍以及小刀);尖狀/帶有鋒利邊緣的物品,鈍器;鞭子、雙節棍、警棍或電擊槍等武器。玩具槍/槍形物品或看起來像槍的物品、手銬;棒球/板球球棒、高爾夫球杆、曲棍球杆、檯球杆等運動裝備。

2、當地法律中視爲非法物品的剪刀和其他尖銳/帶刃的物品(例如:冰鎬、指甲鉗)。

3、易燃和易爆物品;化學和有毒物品;裝有不防溢電池的設備。

4、氣溶膠(髮膠、香水、含酒精的藥品),每件物品不超過0.5公斤/升,總重量不超過2公斤/升。

5、其他被當地法律定義爲有安全隱患的物品。其他與上訴物品類似或有相同功能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