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臺灣的法律有通姦罪而大陸沒有

爲什麼臺灣的法律有通姦罪而大陸沒有

中國刑法目前沒有通姦罪這個罪名,刑法沒有規定爲犯罪的,不屬於犯罪,通姦屬於違反道德的行爲,一般不構成犯罪的。不把通姦確定爲犯罪可能出於各種考慮,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於,將國家有限的暴力資源用來懲罰那些數量之多,雖不合法但卻是自願的一種性行爲,並且監控起來又是如此麻煩,這樣既不划算,又不體面。

我國的《刑法》及相關的法律中沒有對通姦作出定罪的規定,但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通姦是一定犯罪行爲。具體如下:

1.破壞軍婚罪:即如果一方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同居的,則構成了破壞軍婚罪”。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強姦罪:即和未滿14歲的幼女通姦的,以強姦論處。

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二款: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3.重婚罪:即自己已婚、或對方已婚、或雙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對方公開以夫妻的名義同居、通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此種行爲算作是事實婚姻,以重婚論。

參照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