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爲什麼是這三種顏色?

紅綠燈爲什麼是這三種顏色?

根據光學原理,紅色光的波長很長,穿透空氣的能力強,比其他信號更引人注意,所以作爲禁止通行的信號。採用綠色作爲通告信號,因爲紅色和綠色的區別最大,易於分辨。顏色也能表達出特定含義,要表達熱或劇烈,最強是紅色,其次是黃色。綠色則有較冷及平靜的含義,因此常以紅色代表危險,黃色代表警示,綠色代表安全。

紅綠燈是誰發明的:

英國機械師德哈特。1868年12月10日,由當時英國機械師德哈特設計、製造的燈柱高7m,身上掛着一盞紅、綠兩色的提燈煤氣交通信號燈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盞信號燈。

在燈的腳下,一名手持長杆的警察隨心所欲地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後來在信號燈的中心裝上煤氣燈罩,它的前面有兩塊紅、綠玻璃交替遮擋。

因爲出現了事故被取消一段時間後,1914年,在美國的克利夫蘭市率先恢復了紅、綠燈,此時的信號燈是電氣信號燈。稍後又在紐約和芝加哥等城市,相繼重新出現了交通信號燈。

隨着各種交通工具的發展和交通指揮的需要,第一盞名副其實的三色燈(紅、黃、綠三種標誌)於1918年誕生。它是三色圓形四面投影器,被安裝在紐約市五號街的一座高塔上,由於它的誕生,使城市交通大爲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