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上崗證需要什麼條件

出租車上崗證需要什麼條件

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年齡在55週歲以下,國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證;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1年以上,一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遵守法律、法規。最後經縣(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機構考試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

出租車,供人臨時僱傭的汽車,多按里程或時間收費。台灣稱作“計程車”,湖南、廣東及港澳地區稱為“的士”,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一帶則稱為“德士”。出租車英文“taxi”為“taximeter”之略稱,即為“計程表”或“里程計”。

出租車行業各類收費名目繁多。據不完全統計,涉及出租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各類收費項目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資、攤派、經營服務性收費和其他費用;道路運輸年檢費、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本費、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費;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機動車輛排污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