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更正是需要付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九條,商標註冊申請人或者商標註冊人依照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更正申請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更正申請書。符合更正條件的,商標局核准後更正相關內容;不符合更正條件的,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已經刊發初步審定公告或者註冊公告的商標經更正的,刊發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