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扣税標準

工資扣税標準

工資扣税標準指工資超過個人所得税起徵點時需要進行扣税的標準。《個人所得税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税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税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從2018年10月1日起,工資扣税標準進行了變動,開始實施最新起徵點和税率。

新個税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税率。新個税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税税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税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