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父母離婚後並不影響其監護關係的成立。但他們之間的責任並不是一種平行責任,而是一種補充性賠償責任,是有先後之分的:(一)由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獨立承擔責任;(二)只有在前者不能獨立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另一方才與其共同分擔。【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包括:1、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