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防暑降温費、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都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企業發放的防暑降温費、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中的津貼或補貼,應該計入當月工資總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追問
有關勞動保險盒職工福利方面的費用......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温費、托兒補貼......
如何解釋?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