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和法院的區別為:1、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2、檢察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准逮捕,法院的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