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標準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標準體重(kg)=身長(cm)-110。《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當兵的標準體重:體重:男性: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0%。女性:不超過標準體重的1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個別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徵男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