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一般調解幾次

派出所一般調解幾次

關於派出所調解幾次的問題。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三十六條調解原則上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鑑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鑑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鑑定文書出具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第二次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