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合同內容與格式指引》第八條規定,基金合同應訂明訂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據和原則。第九條規定,應對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義的詞彙作出明確的解釋和説明。第十條規定,訂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資者的聲明與承諾,並用加粗字體在合同中列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