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權利屬不屬於公民的義務

政治權利屬不屬於公民的義務

政治權利不屬於公民的義務,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其基本義務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應該履行的對國家、社會和他人的某種責任。公民的基本義務與基本權利一起共同反映並決定着公民在國家中的政治與法律地位,構成普通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義務的基礎和原則。公民爲我國憲法所確定的基本權利的一般性的主體。根據我國現行憲法第33條第1款的規定,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也就是說,具有國籍是確定我國公民資格的唯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