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商戶禁止私收銀協議怎麼寫

聯營商戶禁止私收銀協議怎麼寫

禁止聯營商戶私收銀,可以在協議中規定以下條款:

1、聯營商戶不得私自收取銀行卡支付的貨款。

2、如果聯營商戶違反上述規定,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果發現聯營商戶私收銀,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並要求聯營商戶按照正常收銀程序收取貨款。

可以將上述條款寫入聯營商戶協議的相應條款中,並在簽訂協議時與聯營商戶確認。協議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義詞,只要協議對買賣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具體和肯定的約定,即使書面文件上被冠以協議或協議書的名稱,一經雙方簽署確定,即與合同一樣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