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表哥的兒子可以結婚嗎

爸爸表哥的兒子可以結婚嗎

爸爸表哥的兒子不可以結婚。依據我國《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從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計起,算第一代,依此類推。如表親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親結合就是第三代。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親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姐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姐妹的兒子結婚。父輩與子輩之間才屬於三代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