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是我國的什麼組織

村民委員會是我國的什麼組織

羣衆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爲中國大陸地區鄉(鎮)所轄的行政村的村民選舉產生的羣衆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三至七人組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