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汽車槽車容積

液氨汽車槽車容積

液氨汽車槽車容積37立方米。液氨汽車是對人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液氮進行運輸的車輛,其按照GB8417《汽車產品型號編制規則》,對液氨汽車槽車容積所規定的標準數據爲37立方米。

液氨爲第2.3類危險品,需要使用有毒氣體採用鋼瓶或槽車灌裝。灌裝用鋼瓶或槽車應符合國家勞動局頒發的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允許重量充裝係數爲0.52kg/L。裝運液氨的鋼瓶和槽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受熱,嚴禁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