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便民服務點申請條件

徐州市便民服務點申請條件

1、遵紀守法,明禮誠信。

2、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自願從事便民服務工作。

3、僅限本人經營便民服務攤點,亮牌經營,不得擅自轉讓、租借、合營。

4、由戶籍所在地或長期暫住地鄉鎮街道和村、居、社、組出具證明,或殘疾證,證明本人困難狀況。

5、本地戶籍,或常住2年及以上(以暫住證和暫住地派出所證明爲準)。

6、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7、一人一攤,一個戶口只能報名申請一個臨時便民服務攤點。

8、需達到法定年齡週歲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