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人社部發布《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規定,明確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五類休假標準。
其中,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爲11天。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節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勞動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1天;中秋節放假1天;國慶節放假3天。探親假未婚職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職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