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銀行的營業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損傷人民幣兌換規定兌換。
銀行兌換標準:
一、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全額兌換:
票面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票面污損薰焦、水溼、油浸、變色,但仍能辨識,其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票面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樣連接者。
二、票面殘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以下,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應按原面額半數兌換,原殘損幣不得流通使用。
三、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兌換:
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票面污損、薰焦、水溼、油浸、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