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的理論

可持續發展的理論

可持續發展涉及可持續經濟、可持續生態和可持續社會三方面的協調統一,具體內容如下:

經濟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不僅重視經濟增長的數量,更追求經濟發展的質量。可持續發展要求改變傳統的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爲特徵的生產模式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以提高經濟活動中的效益、節約資源和減少廢物。生態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要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要與自然承載能力相協調。發展的同時必須保護和改善地球生態環境,保證以可持續的方式使用自然資源和環境成本,使人類的發展控制在地球承載能力之內。社會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強調社會公平是環境保護得以實現的機制和目標。可持續發展指出世界各國的發展階段及發展的具體目標各不相同,但發展的本質應包括改善人類生活質量,提高人類健康水平,創造一個保障人們平等、自由、教育、人權和免受暴力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