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範圍

哪些人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範圍

第一順位繼承人範圍有:

1、配偶

2、父母

3、子女;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5、名爲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6、胎兒。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