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兵役證

如何辦理兵役證

在當地基層武裝部辦理。每年兵役登記時間:1月1日至6月30日。有些地方會延長至8月5日,可諮詢當地基層人民武裝部。

1、應徵報名時間:4月10日至8月5日,男兵報名時間延長,未及時報名的仍可通過系統繼續報名。

2、初次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應根據兵役登記通告的要求,憑《兵役登記通知書》、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通知書指定的地點參加兵役登記,接受兵役機關組織的身體目測、政治初審和年齡、文化初核。

3、已參加過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每年應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設立的兵役登記站依法參加複審;

4、適齡公民兵役登記後,因就學、就業、戶籍發生變動時,應及時到鄉鎮、街道武裝部辦理兵役登記轉移手續。

1、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徵集。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徵集。

2、全國的徵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