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國家的元首是虛位元首

哪些國家的元首是虛位元首

虛位國家元首,相對於實權元首而言。是指作爲國家象徵但缺少行政權力的元首,包括大部分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國王或女王、實行議會共和制的總統以及部分英聯邦國家的總督等。在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在《八二憲法》的框架下也屬於虛位元首,直到由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任國家主席。虛位元首是“實權元首” 的對稱。指處於虛位狀態的國家元首。虛位元首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都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僅僅是國家的一種象徵。存在於議會內閣制國家(如德國、意大利、西班牙、希臘等)和一元君主立憲制國家(如英國、日本荷蘭等)。 在內閣制共和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分立,總統行使職權要根據內閣的建議或決定,實際權力完全操縱在內閣總理手裏。在一元君主立憲制國家,君主統而不治,沒有實際權力,主要起一種象徵作用。

君主立憲制的包括英國、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瑞典、西班牙、盧森堡、安道爾、列支敦士登、泰國、柬埔寨、日本、阿聯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