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構成妨礙公務罪的定義.

請問構成妨礙公務罪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本罪主觀上限於故意,即行爲人必須明知上述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而加以阻礙,才能構成本罪,犯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