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啓超的思想主張

梁啓超的思想主張

梁啓超憲政思想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憲法以定“一切法度之根源”;

2、設國會以確立“法治國家”之基礎;

3、關於選舉制度 “能鑑別被選人之才能性行,擇最良者而舉之”;

4、關於政黨政治梁啓超認爲政黨政治與憲政有着密切的關係,他指出:“在專制政體下,決無容政黨發生之餘地;

5、梁啓超把統一三權的統治權又賦予了君主,這樣最終將三權又歸於君主,將君主立憲的“體”重新導向了君主專制的“體”;

6、行司法獨立以爲“立憲政治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