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和教師職務的區別

教師和教師職務的區別

1、教師:既是一種社會角色,也是角色的承擔者,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狹義上指指受過專門教育訓練,並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職務:指教師在所在單位承擔的具體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職務。一般有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政教主任、總務主任等。

2、教師爲一種社會角色,爲一種工作稱呼。教師職務爲一種行政職務,需承擔非教學方面的工作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