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時間先後:1、鳳翔:授大理評事、籤書鳳翔府判官;2、京都:擔任殿中丞、直史官,差判官誥院;3、杭州:擔任通判;4、黃州:貶謫黃州團練副使;5、汝州:量移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6、登州:任命爲朝奉郎、登州知州;7、京都:禮部郎中起居舍人;8、杭州:蘇軾數度自請外調後 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出任浙西路兵馬鈐轄兼杭州知州;9、英州:取消蘇軾端明殿學士、翰林侍讀學士稱號;10儋州:責授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不得籤書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