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業務和委外業務的定義與區別

委託業務和委外業務的定義與區別

委託業務: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委外業務:

委外常被定義爲企業向組織外部來源採購商品或服務,通常包括營運控管移轉給服務提供者。現在激烈競爭環境中,企業無須諸事皆是自己所爲,可將部份或全部商品或服務委託其它業者來經營管理,以提高其效率與效能進而增加其市場競爭力。

委外讓組織能夠專注於自己核心事業,而將非核心事業的物流業務,委託給專業的第三者來經營,以滿足客戶多樣化要求,並且使得運作更具彈性。

區別:委託業務協議中的兩個不同的主體,對待被委託的事項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