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關於違法停車的處罰有以下規定:1、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12分;2、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一次記6分;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4、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記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