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是幹什麼的

行政公署是幹什麼的

行政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歷史上也稱爲“專員公署”(簡稱“專署”),其不屬於一級政府。

行政公署是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督查專員公署”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將原“行政督察區”改爲“專區”,則成爲“專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1970年代“專區”改稱“地區”,作爲“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成爲正式的機構名稱。管理地區的行政公署叫地區行政公署,管理盟的行政公署叫盟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是我國行政設置的一個形式。原來在中央人民政府下,有省級、地區級、縣級和鄉鎮級人民政府。其中地區級的,往往稱爲行政公署,而不是稱某某地區人民政府。其職能與地方人民政府一樣,不過隨着城市化進程,行政公署已經越來越少了,都已經轉爲某某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