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從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爲219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9元。如職工加班工資、社保、津貼需另外進行支付。

上海最低疾病工資標準爲1752元,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