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頒佈後哪些法律廢止

民法典頒佈後哪些法律廢止

民法典正式實施後,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出臺民法典,標誌我國依法保護民事權利將進入全新的“民法典時代”。在新編纂的民法典草案中,“平等”與“保護”是貫穿始終的立法精神。如強化對胎兒利益的保護,降低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年齡標準,宣示對弱勢羣體的特殊保護,規定成年監護制度,增設專章規定居住權,以滿足特定人羣的居住需求等等。民法典草案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迴應了當今社會的現實需求。例如,民法典草案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的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不僅是我國民事立法的一次重大創新,更蘊含着對人民權利的充分尊重和保護。針對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發展帶來的侵害個人信息現象,民法典草案規定了個人信息的保護規則,還首次將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納入保護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