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先計算出應交的增值稅,在根據應交的增值稅分別計算出應交地稅局的稅金及附加稅。
應交增值稅=價稅合計除以1.03乘以3%
應交城建稅=應交增值稅乘以7%
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乘以3%
應交地方教育附加=應交增值稅乘以2%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爲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爲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