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學校有以下合作方式:
1、根據就業市場需求,合作設置專業、研發專業標準,開發課程體系、教學標準以及教材、教學輔助產品,開展專業建設;
2、合作制定人才培養或職工培訓方案,實現人員互相兼職,相互爲學生實習實訓、教師實踐、學生就業創業、員工培訓、企業技術和產品研發、成果轉移轉化等提供支持;
3、根據企業工作崗位需求,開展學徒制合作,聯合招收學員,按照工學結合模式,實行校企雙主體育人;
4、以多種形式合作辦學,合作創建並共同管理教學和科研機構,建設實習實訓基地、技術工藝和產品開發中心及學生創新創業、員工培訓、技能鑑定等機構;
5、合作研發崗位規範、質量標準等;
6、組織開展技能競賽、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試點、優秀企業文化傳承和社會服務等活動;
7、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