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殘廢一般指三級傷殘,三級傷殘劃分依據: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3、明顯職業受限;4、社會交往困難。一級傷殘劃分依據: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意識消失;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牀;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二級傷殘劃分依據: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3、不能工作;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