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二級運動員證怎麼拿

國家級二級運動員證怎麼拿

在地(市)或相當於省轄市的比賽,以及在各省、市、自治區系統舉辦的正式比賽中,獲得團體賽前3名的運動員(申請的運動員必須在比賽中出場次數達50%,或出場次數達到三分之一,其中獲勝場次達到50%,或在關鍵場次出場比賽爲該隊獲勝作出貢獻的),獲得各單項比賽前8名的運動員;或者在各省、市、自治區舉辦的少年比賽中,獲得單打前8名的運動員。

國家二級運動員是在比賽中獲得一定成績就可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三十條:國家實行運動員技術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和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制度。